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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編細講:當年注冊商標“藍色風暴”的爭奪戰的
發布時間 : 2022-01-11 06:53:51
百事可樂是那一年自貢和越秀音樂的藍色風暴嗎?在其廣告和產品包裝上,都有“藍色風暴”二字,甚至連名人代言人的頭發都染成了藍色。正是這場藍色風暴實際上引發了一起商標糾紛案件。經過艱苦卓絕的斗爭,浙江葉瀾酒業有限公司終于打贏了官司,止住了跨國巨頭的藍色風暴。千百惠·邊肖說的是:當年注冊商標藍色風暴之戰的來龍去脈。
事情是這樣的,早在2005年,百事可樂就策劃了一場以“藍色風暴”為主題的促銷活動。據悉,僅廣告投入就耗資2億元,促銷獎品就多達2億個,價值20億元。
正如風暴席卷中國,“藍色風暴”一詞讓浙江葉瀾酒業有限公司尷尬
2005年11月,葉瀾公司的107箱啤酒被質監局查獲,原因是該啤酒的藍色風暴商標涉嫌欺詐使用百事藍色風暴標識。葉瀾公司隨后向質監局提供了該商標的注冊證明,107箱啤酒被啟封。
據了解,2003年12月,浙江葉瀾酒業有限公司申請藍色風暴字、拼音、圖形組合注冊商標,核準產品為麥芽啤酒、水(飲料)、可樂等。,然后投入使用。
2005年11月,在公證員的現場公證下,葉瀾酒業委托代理商在世紀聯華超市購買了一批帶有藍色風暴標識的百事產品。然后在很多地方調查取證。
同年12月,葉瀾酒業公司以聯華上公司、百事可樂公司構成商標侵權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聯華上公司、百事可樂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在媒體上澄清事實,并在深圳公司退股后按照創業人員對公司進行登記,消除影響,賠償300萬元及合理費用1.19萬余元。
2006年1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駁回葉瀾酒業的訴訟請求,理由是百事可樂和聯華華商公司的行為沒有誤導公眾或混淆公眾。
宣判后,葉瀾酒業不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維權之路漫漫。經過幾輪商標權保護之爭,2007年5月24日,浙江高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
撤銷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令上海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廣告宣傳帶有藍色風暴商標的產品;賠償葉瀾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停止銷售藍色風暴商標侵權產品。
藍酒行業雖然是中小企業,但擁有藍風暴注冊商標的自主知識產權。當跨國巨頭百事可樂涉嫌商標侵權時,葉瀾酒業公司將其告上法庭并勝訴,這是一個被媒體稱為“螞蟻搖大象”的商標侵權案。
雖然藍風暴商標因為沒有及時續展而被宣告無效,但當年這樣一場以樹的形式出現的商標糾紛,也讓我們重視了對品牌的保護,促進了后來中國的知識產權意識。提升了民族品牌知名度。在當時,是依法維護自己商標權益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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